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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公司及权属三家子公司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

发布日期:2016-07-14查看:
      7月11日,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获悉,集团公司及权属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、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、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“2014-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。
      诚信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,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经营和生存的重要保障。近年来,集团公司秉承“精品赢得市场、诚信创造未来”的经营理念,诚信履约,守法经营,持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,提高合同履行能力,提升企业合同信用水平,深化商务诚信建设,不断增加企业社会公信力,将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做成企业无形资产,努力打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“双赢”局面。
      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《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4-2015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工商市字﹝2015﹞219号)要求,集团公司及权属鲁桥建设公司、养护公司和公路桥梁公司在充分了解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的基础上,对经营管理、合同管理、履约信誉、工商行政、银行信贷及环保安全、产品质量、公益劳保等工作进行认真总结,严格保证了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和合法性。